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第四版

债权转让通知书

    威海市皓程置业有限公司、福建凤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国忠贸易有限公司及邱旺(简称债务人):

    上述债务人由于你们未按期履行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1003民初1442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王明丽已申请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9年03月23日,王明丽与威海梦菲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调解书确定给付债权2500万元及利息和应给付案件受理费64350元、评估费250000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等全部债权已转让给威海梦菲置业有限公司,现通知各债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向威海梦菲置业有限公司履行清偿义务,威海梦菲置业有限公司同时有权申请法院继续执行,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通知人:王明丽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