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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金乡县成功果蔬制品有限公司、金乡成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济宁汇泉煤化有限公司、王翠英、卞茂启、黄修河、魏爱英、孙晓燕:

    根据法律规定,现将债权转让事宜向你们通知如下:

    我行对享有的金乡县成功果蔬制品有限公司债权(债权对应合同:兴银济宁借字2015-271号、兴银济宁承字2015-694号)本金5713366.45元、利息及相应权利,已于2018年6月11日一并转让给王继亭,请你们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向王继亭履行债务。

    特此通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