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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 权 转 让 公 告

    肖传江:身份证号码:370725196811270212于2015年1月28日在我行办理贷款200000元,到期日为2016年1月27日。

    肖传江:身份证号码:370725196811270212于2015年2月16日在我行办理贷款120000(先贷款余额110000元),到期日为2016年2月15日。

    孙振东:身份证号码:370725195106140696于2014年10月1日在我行办理贷款150000元,到期日为2016年4月10日。

    我行已将该笔三笔贷款债权转让给史祥瑞(370705198005252056)。

    特此公告。

    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