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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申科检察官的一天

    控申科作为检察院的服务窗口,承担着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提供法律服务、受理控告申诉、办理司法救助、国家赔偿等业务,工作内容虽然“杂”,但真的不能少。3月12日,笔者走进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控申科感受检察官们忙碌而又充实的一天。

    早上8:20 ,该检察院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刚一开门,一位身着黑色羽绒服的平头男子就怒气冲冲地闯进来,“你们到底管不管,不管我就去北京,说好的公平正义呢?”这一系列的举动把接访的工作人员搞得一头雾水,赶忙请男子先坐下并递上一杯水,请他平复心情,随后让他慢慢反映自己的问题。

    经了解,这名男子叫王某某,福山区回里镇人,因历史遗留问题被公安机关处理,释放后,王某某一直索要国家赔偿,因公安机关不予受理,便向检察机关申诉。

    王某某还从随身携带的行李中掏出刑法书来,跟接访人员说此事就应该检察院管,情绪十分激动。接访人员针对其反映的问题,逐条解释相关法律条文,耐心细致地告诉王某某其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检察机关申诉范围,并告知可以到镇里或者有关部门反映其问题。通过检察官们耐心地劝说,来访人渐渐平息了怒火,心平气和地走出了检察服务中心。

    在每一个来访、每一封来信后面,都有一颗焦急如焚的心,都有一双急需援助的手,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没有理由漠视群众的冷暖,辜负群众的期望。这一直是福山区控申科检察官们的人生信条。

    下午刚上班,控申科的几名检察官驱车赶赴高疃镇义井村。原来2018年年底,控申科干警在办案中了解到:2017年 9 月的一天,吕某某在驾驶证被扣押期间醉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802 省道行驶至福山区高疃镇义井村处时,与行人刘某某相撞,致刘某某重伤,生活不能自理,其妻子也身患重病,没有劳动能力,失去生活来源,他们的家庭生活非常困难。肇事方没有赔偿能力,一直没有赔偿到位。

    经研究,刘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控申科迅速为刘某某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这次来到义井村,主要就是为刘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感谢检察官对我们家庭的帮助,为我们带来了希望……”刘某某的妻子拉着检察官的手,有说不尽的感谢话。

    走访完回来的路上,检察官又急忙与包帮的涉军人员联系定位,确定其行踪,然后向区稳定办报送情况。像这种报送稳定的情况每天要分上午、 下午、 晚上三次报送,就连过年期间也不中断,全力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两高”工作报告顺利通过营造良好氛围与和谐的社会环境。

    这是平凡的一天,也是繁忙的一天、踏实的一天。迎来送往中,检察官用自己认真热情的工作态度,文明接待的工作方式,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排忧解难。福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