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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党建,风景这边独好

烟台莱山:打造“清风检韵映党辉”党建品牌

    近年来,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党支部立足检察职能,依托“山海和鸣  清风检韵”莱检文化品牌,创新打造了“清风检韵映党辉”党建品牌,以党建带队建,推动检察工作实现跨越发展。莱山区检察院先后获得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六型”建设示范院等多项省级以上荣誉,连续6年被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连续9年被表彰为莱山区岗位目标管理先进集体,先后4次被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干警作品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二等奖”。

    构建长效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构建领导示范机制。党组会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打造“清风检韵映党辉”工作品牌。党组书记多次分析研究党建工作存在问题,与其他党组成员带头为全院和基层单位上党课和形势报告。

    注重组织引领机制。在区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通过换届配齐配强了群众基础好、工作能力强的支委会成员,示范效应凸显,书记、组织、宣传、纪检委员分工明确,设立机关专职党务工作者 1名,提高了工作战斗力。

    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党员积分化管理制度、“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组织换届制度等,完善了常态工作机制,每年开展活动780余人次。认真落实党员目标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扎实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党员、中层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既抓检察业务,又抓队伍建设,增强抓党建的合力。

    探索文化启迪长效机制。开展网上党建阵地建设,加强干警思想动态分析,深入开展主题演讲、专题征文、党员宣誓、学习先进典型等活动65次,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莱山区院被烟台市委确定为烟台市优秀理论学习实践基地。

    丰富活动载体,激发内生活力

    坚持“ 请进来”+“走出去”,邀请“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宣讲团成员、专家学者来院专题宣讲;组织280 人次党员干警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合肥舰”、雷神庙战斗遗址、许世友将军在胶东纪念馆、地雷战景区、马石山烈士陵园、胶东育儿所红色教育基地等开展学习教育,以先进典型熏陶党员。

    实施文化育检工程,设置励志心声台,激励干警健康生活、快乐工作;建设体能训练区,组织干警开展健身活动,愉悦身心、陶冶情操;配置楼宇广播系统和电梯视频系统,耳濡目染正能量;定期组织开展检察官宣誓、党员干警重温入党誓词、升国旗等仪式,定期开展“法德讲堂”活动,引导干警养成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行为习惯。

    打造“党员检察官进社区”法律服务品牌。采取“固定人员+固定时间+固定社区+固定地点”的形式,选派党员检察官志愿者进驻全区56个村居、社区担任“社区检察官”,利用周末开展“一对一”法律服务活动,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3万人次,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里路”。

    坚持严实精神,严守纪律规矩

    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反对“四风”。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慵懒散”专项治理活动、“以案促改、坚守底线”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引导干警加强党性修养、坚守职业良知、强化纪律意识。

    完善全员廉政教育机制,开展经常性廉政谈话和廉政教育,特别是重要节假日节点,开展节前提醒和节中督察、节后通报,杜绝违纪违法现象。认真落实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进行一次廉政学习、讲授一次廉政党课等活动,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等制度,筑牢廉政防线。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准则》和《条例》知识考试、建立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开展廉政谈话、组织干警及家属签订《廉政承诺书》等途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岗双责”、“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做到职业底线不破、纪律红线不碰、法律高压不触。

    开发廉政在线系统,依托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廉洁事项报告系统、远程网络检务督察系统等三大平台,年均开展专项检务督察12次,整改问题30个,持续改进检风检纪和队伍执行力,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深入开展“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活动,以零容忍态度认真对待和严肃查处干警的违法违纪事件。近年来,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李华  张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