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第四版

债权转让通知书

    潍坊晨港经贸有限公司、潍坊永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根据2019年2月2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潍坊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将依法享有的潍坊晨港经贸有限公司的债权及其附属权利(包括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约定的主从权利)已经全部转让给潍坊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请债务人自本转让通知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潍坊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责任。

    特此通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2019年2月11日

    注:1、借款人、保证人应按照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中国人民银行及法律的有关规定向潍坊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本金和利息等。2、若债务人、保证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及时履行上述偿付义务及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