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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市志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潍坊市志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

    《潍坊市志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两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能获得通过。2018 年 9 月3日,潍坊市志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向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对上述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裁定认可。2018年 9 月 10 日,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 0784破 3号之五民事裁定书,对《潍坊市志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予以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 潍坊市志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对潍坊市志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

    潍坊市志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总额为8281845.88 元,优先清偿抵押债权 7503136.98 元。拨付破产费用和预留破产费用,暂未发现职工债权,安丘市税务局税收债权清偿金额为 0 元,普通债权清偿金额为 0 元。

    目前,潍坊市志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正在按照上述裁定认可的分配方案向各位债权人进行分配。请各位债权人关注查询,未收到分配款的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未反馈相关银行账户信息的债权人也请尽快回复,以便管理人进行分配。否则管理人将予以提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两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将提存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管理人联系方式:韩海平,手机18660600818

    潍坊市志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18 年 12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