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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确化︑体系化︑制度化︑可复制

打造优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产品

    检察机关的优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产品是什么模样?精确化、体系化、 制度化、 可复制,这是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给出的答案。今年以来,槐荫区检察院着眼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探索贯穿于诉讼全过程的“ASIR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努力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目标。该院未检办荣获“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区关工委授予“青少年模拟法庭优秀组织奖”,在全省未检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配强“5+5”团队,提升专业化水平。槐荫区检察院专门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组建办案组织,配备员额检察官2 人,检察官助理1 人,书记员2 人。其中1 名干警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和沙盘游戏治疗师资格,与全院另外5名心理咨询师共同开展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和观护。在一起案件中,针对被害人的恐惧、对抗情绪,检察干警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设备对其进行心理、情绪疏导,并借助仿真人偶,获取了被害人系统、完整、可靠的陈述,确保案件准确处理。未检办坚持理论指导实践,注重理性思考,干警撰写的调研文章获第九届全省理论年会一等奖并作典型发言,撰写的多篇论文在全国核心期刊发表,作为论文作者代表受邀参加第五届“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犯罪治理与预防”专题论坛。3名干警在首届全市未检业务竞赛中分获竞赛标兵和竞赛能手,办理的案件入选全市精品案例。

    创建“1=6N+3”模式,确保规范化办案。结合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贯穿诉讼全过程的特点,创建“1=6N+3”办案模式,“1”是指受理的1 件案件;“6”是指案件流程的6 个阶段,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刑事执行、跟踪帮教;“N ”是指上述环节中根据个案需要确定的重点工作内容;“+3”是指搭建未成人合法权益保护的三角构架,包括家庭、学校和检察机关。其具体工作模式是:检察官将受理的案件根据各环节要求进行无死角审查和监督,1 件案件整个流程至少进行 9 项审查、监督工作,并做到“ 一案一卷、 一人一档”。在最高检组织的未检案件质量评查中,该院的规范化办案受到高度评价。

    创建个案处遇机制,实现精准化教育挽救。区别案件具体情况,仔细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心理与社会成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做好教育挽救工作。办理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案件时,注重结合涉案人员不同程度存在的家庭教育缺失问题,组织违法犯罪行为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开展团体亲职教育,播放警示教育片,帮助法定代理人加强亲子沟通、转变教育态度和教育方法,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对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在对案件事实和社会调查报告认真审查分析的基础上,借助 HRV 心率检测和ASLEC 青少年生活事件量表检测,对犯罪嫌疑人心理健康状态进行精准化测试,查清犯罪行为是认知错误还是家庭教育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考察和帮教方案。

    建立“梦之航”+远程网络法治教育综合体。市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槐荫区关工委未成年法治教育基地均设立在槐荫区检察院“ 梦之航” 法治教育基地。 基地集案件办理、犯罪预防、普法宣传、社会实践等功能于一体,设有声光电一体化心理舒缓互动长廊、 VR5D 体验室、心理疏导室、禁毒防灾趣味体验室等,常规性开展“梦想检察官”“开学第一课”“星期五宣教”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目前受教育孩子达3000余人。定期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选取典型案例,让孩子们扮演庭审各个角色,切身体悟司法过程和法律实施。开展校园安全行为心理问卷调查,及时掌握新时期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为法治教育提供精准依据。配置远程教育直播室,通过网络直播课堂的形式开展法治教育,不仅将课程高清实时传送到辖区中小学课堂中,而且实现检察官与师生的双向互动,最大限度保证了宣教效果。

    构建传统媒体+新媒体法治宣教立体网。与山东城市出版社、《中学时代》杂志社建立青少年犯罪预防合作单位,邀请出版社、 团省委、 律协、 作协及专家编制法治校本,课程设置结合VR 等技术手段,全方位、立体化让中小学生了解法律知识,计划于近期投入各校区使用。在全国金牌期刊《 中学时代》杂志开设“ 少年与法”专栏,每期刊发案例点评文章。利用“两微一端”开设未检专栏,发布原创普法作品,对重要法治教育全程微直播,应邀参加电视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节目录制,多渠道强化未成年法治教育。张长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