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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

致敬,与改革开放同行的检察岁月

  • 日期:201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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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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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40年来的检察史,检察工作始终与改革开放齐头并进,与时代同频共振。1978年3月5 日,一个注定让检察人终身铭记的日子,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通过了“恢复全国各级检察机构”的决定。犹如一声响彻的春雷,历经磨难的人民检察制度,又一次获得新生。1978年9月,益都县(青州市旧称)人民检察院正式恢复重建,挂牌开展工作,沐浴着改革的春风,青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启了辉煌的四十年征程。

    恢复重建之初,益都县委任命县公安局的副局长孙寿松同志为检察长,县法院的副院长朱勤朴同志任副检察长,同时从公安、法院和纪委抽调 7 人来检察院工作,当时的办公条件非常简陋,除检察长用一间半办公室外,其余8个人挤在四间办公室里。一张写字台,两张三抽桌,剩下的就是一张纸一支笔。 这些,就是当时检察院的全部家当。其他要什么没什么,没钱、没人、没场所,被兄弟单位称为“三无检察院”。

    1979 年,上级发文要求抽调国企年轻干部充实到公检法,我就是在那时从益都县农机公司调入到了检察院工作的,虽然当时公检法的待遇是远远不如农机公司的,但是怀着对政法工作的憧憬,我依然服从了组织的安排。

    1979 年底,通过陆续调进干部,检察院人数到了 52人,设置了批捕股、起诉股、经济检察股、法纪检察股、办公室和信访接待室等“四股二室”。这样我们的办公条件就更落后了,加上有外地来的军转干部,还要给他们安排宿舍,检察员的宿舍就成了“办公室”,检察员办案的时候,连坐的椅子都没有,于是他们就搬来三块砖头叠在一起,铺上报纸,坐在砖头上,把卷宗铺在床上阅卷办公。

    办公场所简陋,后勤保障物资也极度缺乏,最初全院只有一个用来烧水的煤炉,由勤务员王琪用水壶给每个办公室送热水。到了 1980年初秋,为了冬天取暖,才给每个办公室配了一个煤炉,那个时候既没有空调也没有地暖,就指着煤炉来取暖,当时由于经费不足,买不起煤块,为了节约开支,院里批购了好几吨的煤渣,煤渣必须用黏土和成煤饼晾干才能烧,没有黏土,于是院领导就发动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去拉红土,院里有一辆地排车,然后又到法院去借了一辆,一大早我们拉着两辆地排车跑出去七八里到火石山子(现在的东夷文化园附近),带着铁锹去那的红土沟挖红土,拉回去后孙寿松检察长亲自领着我们十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和煤饼,经过大家的努力,整整和了好几吨煤饼,铺满了整个院子,就这样解决了全院的取暖,也保证了办公。

    说起外出办案就更加困难了,当时办案要求“ 三见面” ,要与被告人、 受害人见面,要到作案现场去看,所以当时的外出办案任务非常重。“一张纸、一支笔,下乡办案跑断腿”就是真实写照,外出办案时同志们都是骑着各人的自行车,不论是偏远乡村路途多么遥远,路况如何糟糕,还是刮风下雨、雪花纷飞,只要有办案任务,就提前准备好干粮,早上四五点出发,晚上八九点能赶回来就赶回来,不能赶回来就几个人挤在乡镇干部临时宿舍里。记得有一次我和崔兴顺同志到淄博的皇城公社调查一个流窜盗窃的案子,一大早,我们两个人冒着大雪骑着自行车出发了,两天跑了两个公社,回来的路上,积雪结成了冰。一路上不停的摔跟头,车凳子都碰进去了,半路上我到一个砖窑捡了一根钢筋,用钢筋把车凳子别出来骑上车继续走,我记得从皇城公社到检察院一共摔了 14个跟头。

    日出日落,光阴似箭。如今我们检察院的面貌大大改变,院里的办公条件早已是鸟枪换炮了,搬砖坐在床头阅卷办案,骑自行车外出办案,这些都已成为历史。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时代,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 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伟大复兴的征程上,青州市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地昂扬奋发,努力创造无愧时代的业绩,谱写出更加壮丽的篇章!我也愿在检察这片沃土上努力耕耘,沿着历代青州检察人的道路,浇铸灿烂的检察之花,为检察事业贡献力量。致敬,与改革开放同行的检察岁月;致敬,记录时代公平正义的检察岁月;致敬,那些铭记在记忆深处的检察岁月!

    马荣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