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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检察院当庭警示教育附条件不起诉人

  • 日期:201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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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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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乳山市检察院组织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孙某、宋某等5名附条件不起诉人观摩庭审,旁听了一起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交通肇事案的庭审,为孙某等5人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据悉,孙某、宋某等5人构成寻衅滋事罪,虽符合起诉条件,但考虑到其系未成年人且案发后有悔罪表现,该院依法对 5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验期为七个月。为帮助孙某等5人有效进行矫正、帮教、挽救,使其更好地回归社会,未检科根据帮教计划组织安排了此次法庭观摩教育活动,让附条件不起诉人以最直观的方式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庭审的威严,让其对法律有所敬畏。

    庭审结束后,附条件不起诉人孙某表示:“感谢检察官给我们安排的这次学习,让我们有机会零距离接触庭审,这是我人生中重要的一课,整个庭审让我深刻感受到法律对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今后,我一定会认真遵守考察期间的规定,积极完成考察任务,努力做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好青年。”邵倩  于滨彬  孙轶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