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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札记】

不抛弃任何一个“迷途”少年

  • 日期:20180905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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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官阿姨,我现在在参加暑期实习,等毕业后我想开一家汽车维修店,凭自己的技术赚钱让爸妈过上好日子。”拿着不起诉决定书的徐晓彤扬着青稚的脸对我说。

    故事还得从半年前说起。那时,刚刚年满十六周岁的徐晓彤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黄岛区(西海岸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认真审查案卷后,我发现徐晓彤盗窃的时间是在初中毕业后的暑假。 而移送审查起诉时的他,已经是一名职业学校汽修专业的新生。

    与此同时,徐晓彤的社会调查结果显示:徐晓彤来自一个农村家庭,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靠种地为生。在父母及邻居眼里,他是一位懂事孝顺的孩子。但初中毕业后他通过同学认识了一位“大哥”,自此走上了歪路。

    第一次联系徐晓彤是电话通知他来制作讯问笔录,当我告知他作为未成年人需要法定代理人一起过来参与讯问时,电话那头的少年立刻变得烦躁不安。

    “你干嘛非要我爸妈来?我爸妈没空!”徐晓彤在电话中对我大吼。

    对话眼看就要陷入僵局,作为未检检察官,这种场面并不是第一次遇到。想到之前的社会调查结果,我试探着问:“你不想因为自己的事情给爸妈添麻烦?你觉得愧对你的爸爸妈妈是不是?”

    “是的,我辜负了他们对我的期望,我对不起他们……”徐晓彤低声嘟囔着。

    “你知道做错了,怕辜负父母的期望,以后的路便要好好走,一次错不可怕,错下去才可怕……”

    就这样,半个多小时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少年慢慢地从焦躁变得安静。

    两天后,徐晓彤和他的妈妈来院接受讯问,整个讯问过程,徐晓彤一直低垂着头掐着自己的指尖,而旁边满脸焦虑的妈妈却只是默默地流着眼泪。

    讯问结束,在征得徐晓彤和他妈妈同意后,我将徐晓彤带到润心工作室,耐心地和他谈法律规定,谈他的行为,谈他为什么会走向犯罪,并运用心理学知识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纾解心理的压力。一个半小时的谈话,徐晓彤数次落泪,从他模糊的双眼和掐红的指尖中,我看到了悔恨和懊恼。

    望着他们母子离开的背影,我的心里五味杂陈: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但案发后徐晓彤不仅帮助公安抓捕同案犯,有立功表现,而且认罪悔罪, 16岁的少年还有很长的人生路要走,感化和挽救是否比冰冷直接的惩罚更有意义呢?

    考虑到这些,我有了新想法:对徐晓彤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第二天,在小组讨论会上,我将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作了汇报,并提出为徐晓彤量身定作心理疏导、 亲职教育的方案。获得一致认可后,我将案件提交检委会研究。

    最终,检委会决定对徐晓彤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给予六个月的考验期,并联合派驻检察室制定了个性化考察帮教方案。

    六个月的考验期内,徐晓彤接受了严格的考察:经常参加法治教育,提高法治意识;定期参加公益劳动,体验劳动的艰辛;及时汇报思想、学习情况,反思自己。在一次次的帮教疏导中,我亲眼见证着这个少年正一步步走向自信温暖、阳光快乐的新生活。肖克娟  黄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