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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8082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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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中恒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 2018 年8月 30 日上午 9 时30 分在我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

    1、债务人为张有连、李淑云的债权包一宗(本金49725.12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2、债务人为姜峰的债权一宗(本金 9900.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

    3、债务人为于启林的债权一宗(本金11400.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2.8 万元人民币。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本次竞买人限定:可以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银行内部人员,曾经办理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竞买保证金于2018年 8月 29 日下午 16 时前汇至拍卖人指定帐户(到账为准),并持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与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不成交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 49 号。

    电话:0535-6212177  13562528972

    山东中恒拍卖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