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公告 第四版

公 告

  • 日期:20180614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济南嘉鸿汇盈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卢丽燕与你公司的劳动人事争议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案件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风险告知通知书及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18年7月31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440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济南市市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