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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80614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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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健、王刚、杨军:

    按照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款“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的规定,经单位研究决定,对李健、王刚、杨军予以辞退。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单位领取辞退决定书(安医发【2018】47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你们一切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

    特此公告!

    肥城市安驾庄镇卫生院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