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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一女子陷﹃套路贷﹄遭拘禁敲诈性侵为做微商借高利贷

  • 日期: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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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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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做微商需要钱进货,王某通过朋友介绍,向他人借起了高利贷,后发生债务纠纷,被非法拘禁长达一个月,期间被敲诈勒索、强奸。3月6日,济宁市兖州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李阳、马冬、韩强、王胜批准逮捕。

    “我真后悔!”王某说。2017年12月25日晚上,她经朋友介绍到酒店找到做网贷的李阳,想借5000元。李阳拿来拟好的协议,上面写着“今收到李阳现金5000 元,七天之后归还”。王某在协议上签了名字,并按了手印。“当时,李阳通过微信转账给了我4000元,那1000元直接扣除了,说是利息。”

    三四天之后,李阳便给王某打电话,催促其要按时还钱,王某便向朋友借钱还给了其2000 元。12月31日晚上,李阳带着马冬、韩强、王胜等人找到王某,并将其带到了居住的酒店。原本想靠这钱挣利息的李阳,觉得自己“被耍了”,一直质问王某为什么不还钱,并对其实施言语威胁、恐吓,逼迫王某想法子还钱。王某无奈打电话向朋友借钱,但朋友没有立即把钱汇过来。李阳等人眼见讨要未果,决定给王某一点“颜色”瞧瞧,“把衣服脱了,如果再不还钱,就给你拍裸照发到网上去”。原本不情愿的王某,在听到李阳等人威胁要到学校找其弟弟的麻烦、找其家人的麻烦后,也不得已被拍了裸照。此时已是晚上 12 点钟,为防止王某逃跑,李阳便安排马冬、韩强两人对其进行看管。然而,马冬、韩强两人并未停止对王某的折磨,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不然就打她。为保住性命,王某无奈选择了“顺从”。

    噩梦一般的一天过去了,然而新的一天折磨仍在继续。第二天一早,李阳等人再次对王某进行侮辱、谩骂,并以发裸照、找家人麻烦威胁王某卖淫还钱,并强迫王某签一万的借条,来抵这两天吃住的“生活费”及逾期还款的“罚息”。看清他们“无赖”的面目后,王某不再寄希望于给他们讲道理上,只希望在签完这张一万元的借条之后,能尽快逃离他们的“魔掌”。在李阳等人的“押解”下,他们一行来到了王某家人租住处索要了现金一万元。

    本以为还完一万元事情就清了,然而李阳等人并未就此放了王某,几人连夜将王某带到了济南一个宾馆里,要求其必须“接客”还“罚息”,一言不合就用裸照威胁。第二天,在接完第一个“客人”后,王某乞求放了自己。李阳等人答应将其带回,但条件是王某必须去 KTV 陪唱,并将所赚工资上交。就这样王某每天在他们的监督下去 KTV 上班,并将所赚的工资上交。2018年1月27日,王某再次遭到了殴打,理由是上交的工资金额不对,韩强、王胜等人逼着王某吸烟,一颗接一颗的吸,一旦停下就用电子打火机里面的电打火进行电击手面和胳膊。不堪忍受折磨的王某,趁看管人员不注意逃出了酒店。

    逃出酒店的王某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此时她却接到了李阳发来的一条微信视频。原来李阳等人找不到王某,竟然跑去王某家,并在王某家的墙上用红色油漆喷上了“欠钱还钱”的字样。醒目的红色字眼刺激着王某,李阳等人的拳头似乎又在眼前挥舞,1月28日早上 7 点多,逃回家的王某终于鼓起勇气报警。

    经查证,李阳等人均为 90后,其所属财产达不到放贷的能力,其创设的网贷公司实际是以小额借贷为名,层层布局债务陷阱,诱骗或强迫他人陷入借贷圈套,借款人的债务在短时间内暴增,继而以暴力催收等手段实施诈骗和勒索。检察官提醒,“套路贷”的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若是遇上了“套路贷”,请尽快报警,避免人身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史桂娜  尚传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