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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日期:2018050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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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234567债权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台东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台东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

  债务人

    青岛苏青商务有限公司

    青岛来得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青岛融创世通贸易有限公司

    青岛玉凤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青岛百利通达商贸有限公司

    青岛祖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保得建材有限公司

  担保人

    山东万宝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盟诚电器有限公司、田茂连、巩振娟、李方学、于津、淄博蓝乾经贸有限公司、青岛亚美商城有限公司

    山东万宝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盟诚电气有限公司、青岛苏青商务有限公司、田茂连、巩振娟、李方学、于津、青岛福润德建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青岛融创世通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泓九州工贸有限公司、刘淑贞、沈俊

    青岛融创世通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安泰华澳船务有限公司、青岛融创世通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泓九州工贸有限公司、沈俊青岛祖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胡淑一、杨灏显

    于淑香、杨为震、青岛祖程商贸有限公司、杨玉显、许明辉、胡淑一、杨灏显

  本金(人民币)200000000.00245000000.0027579999.5028570000.00

    青岛百祥源商贸有限公司,青岛祖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赵霞、杨奇志,胡淑一、杨灏显18985000.007945000.009839853.79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日起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8年5月2日

    附:公告清单

    单位: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系人:刘锋

    联系电话:0532-83990665

    住所地: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0日,2018年2月20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18年2月20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