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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 日期:2018050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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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人:宗宪伟

    现本人张国芳与丁娟达成债权转让协议,于2018年4月26日将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17)鲁0211民初4412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张国芳所有的全部权益转让给丁娟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告知你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宗宪伟向受让人丁娟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

    特此通知。

    张国芳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