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公告 第四版

债权转让公告

  • 日期:2018050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因下列借款人、担保人没有根据其与山东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营业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们联系,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见此公告后履行连带清偿责任,特此公告。山东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2018年4月25日

    公告名单借款人张富斌张富斌张立刚张立刚身份证号码372422197101092838372422197101092838372422197806054815372422197806054815贷出日2013-7-312013-9-292010-2-112010-4-14到期日2016-7-302016-9-282011-2-102011-4-6贷款金额236000235000881300152500担保人

    刘士喜、张志广、刘清志、

    张敬兴刘士喜、张志广、刘清志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