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检察专刊 第三版

利津: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 日期:20180425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近日,利津县检察院对陈庄镇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60 余名企业代表参观了利津县检察院派驻陈庄检察室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

    参观过程中,检察干警结合近几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向参观者详述了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的形成原因、危害后果等,并为参观者播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使声、光、电、形、色贯穿于参观全过程,增强了警示教育的震撼力和感染力。

    参观结束后,代表们一致认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命题,在今后的生产活动中一定会勇于担当安全发展使命,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和义务,为建设美丽幸福新利津作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利津县检察院将组织各乡镇企业分批次到该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扩大教育辐射面。陈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