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省检察院开展的“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创建活动中,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双无’检察院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自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活动以来,泰山区检察院严格按照省院部署要求,坚持“全员参与、持续推进”的工作原则,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内外部监督,实行严格的管理约束机制,真正做到有纪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未出现违法违规案件,未发生办案责任事故,以良好的检察形象带动检察公信力提升。泰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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