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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检察院受理首例由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 日期: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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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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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2 日,蒙阴县检察院受理了由蒙阴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张玉任挪用资金案,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蒙阴县检察院受理的首例由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也是临沂是检察机关首例。

    经查,张玉任于2014年2月至2015年2月期间,利用担任蒙阴县旧寨乡莲汪崖村委会主任、莲汪崖社区党支部书记、莲汪崖村扶贫互助协会理事长职务之便,违反协会资金管理使用规定,通过编造虚假会员借款手续,套取互助资金协会资金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就如何加强与监察机关的顺畅衔接,确保案件规范办理,蒙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文韶介绍说:“因此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我们临沂市检察机关首例,尚无经验可借鉴,我们案管中心受理后,高度重视,及时与公诉部门、侦监部门沟通,提前做好衔接准备工作,顺利完成了案件的移送交接,保障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环节的连续性和办案程序的完整性,为下一步办理此类案件积累了经验。”徐魁  王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