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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四项机制”提升派驻检察室工作质效

  • 日期: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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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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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科长,我们村有几间集体厂房准备出租,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合同签订的问题……”近日胶州市检察院民行科姜正英科长收到了该市胶西镇一位村书记发来的微信。

    为让派驻检察室最大程度地发挥其职能作用,胶州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将检察室打造成助推全院工作开展的平台和载体,不断提升检察室工作的质量和影响力的新路子。2017年5月,该院探索实行“室室联动”工作机制,即派驻检察室和本院各科室联合,实行内部职能协调联动及人员统筹安排,一方面拉动检察室人员水平提升,另一方面促进相关问题解决。例如,该院在组织派驻胶西检察室人员先后走访胶西检察室辖区镇办、群众的基础上,通过民行科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调研服务对象法律需求,在胶西检察室建设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中心成立后检察室和民行科均加入由该院牵头组建的产权保护微信交流群,然后由检察室邀请辖区近200名企业和群众用户加入该群并进行管理,解答有关企业经营权、财产权、土地使用权及新型农村股权改革等产权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深受群众欢迎。

    为提高检察室的工作质效,该院还先后探索建立“多能一专”工作机制,解决检察室工作流于形式、浮在表面的问题。该院在深化“一室一品”建设上创新打造“多能一专”特色检察室,在有效推进检察室整体工作的同时,结合 5个派驻检察室的地域特色和功能优势,分别找准一点精准发力。

    为破解检力不足难题,尝试实行了“专兼结合”工作机制。通过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检察室工作的方式方法,以该院派驻里岔检察室为试点,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支持,依托里岔镇12 个管区,聘用了12 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和群众工作经验的管区干部作为管区检察联络员,在检察室的协助和指导下,开展法律宣传、矛盾化解、走访联络群众等兼职法律工作,由检察室干警承担“两所一庭”法律监督、犯罪预防教育宣讲、批捕和起诉案件办理等专业法律活动解,既有效发挥了管区身处基层、了解村情的天然优势,又能通过管区宣传检察机关职能,及时听取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大大缓解了检力不足和走访针对性不强问题,使管区联络员成为延伸司法触角,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和“前哨站”。

    针对镇办目前实行的以管区为单元、网格化管理现状,尝试建立“管区融合”工作机制,将检察室工作从立足乡镇到进一步立足管区,通过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互相兼职等方式,打通与管区的联系壁垒,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检察室与管区的有效融合,弥补了基层法律监督薄弱的短板,完善了新形势下基层法制机构的建设,是推进基层综合治理法治化的有效途径,有效破解了诉讼之外的服务难题。

    作为人民检察院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派驻乡镇、街道的工作机构,派驻检察室对于促进检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着重要作用。据了解,2013年以来,该院先后建成了五个各具特色的派驻检察室,在谋划检察室工作中,坚持以“抓重点、补短板、 强弱项” 为工作思路,工作中积极作为、 大胆创新,先后探索建立了“室室联动”“多能一专”“专兼结合”“管区融合”等多项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检察室发展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职能发挥不充分等发展难题。

    “下一步,我院将充分发挥五个派驻检察室已搭建的党建活动基地、产权保护检察服务中心、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侦查监督办案中心等五大基地和中心的作用,加快特色检察室建设进度,让检察室最大程度的发挥其职能作用,将检察室打造成助推全院工作开展的平台和载体,不断提升检察室工作的质量和影响力。”胶州市检察院王廷祥检察长说。丰建平  辛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