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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日期:20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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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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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2月14日

    蓬莱市高强师果品购销有限公司、蓬莱市嘉宇果蔬保鲜有限公司、蓬莱市嘉和果蔬保鲜有限公司、郝建中、潘忠意、王庆喜、孙洪青、孙洪强:本院受理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684 民初 219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蓬莱市高强师果品购销有限公司、蓬莱市嘉宇果蔬保鲜有限公司、蓬莱市嘉和果蔬保鲜有限公司、郝建中、潘忠意、王庆喜、孙洪青、孙洪强:本院受理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684 民初 220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蓬莱市高强师果品购销有限公司、蓬莱市嘉宇果蔬保鲜有限公司、蓬莱市嘉和果蔬保鲜有限公司、郝建中、潘忠意、王庆喜、孙洪青、孙洪强:本院受理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684 民初 220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栾彬:上诉人宋业强就(2015)蓬登民初字第 981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 15 点(遇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宋洪国:本院受理原告梁忠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4民初 6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曲丽娜、邵群凯:本院受理原告苑桂海诉你们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8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招远市人民法院

    王茂新: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纪思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你所有的位于招远市开发区新友实业有限公司院内住宅 1 号楼 111 号房产进行评估。本院决定于公告之日起满 60 日后的第一个星期一(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 30 分在招远市人民法院技术科选择评估机构,并于选择评估机构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二(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勘验。现通知你携带有关身份证明按时到场参加评估机构选择及现场勘验,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招远市人民法院

    张有磊: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张德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你所有的位于定福苑小区9号楼 222 号房产进行评估。本院决定于公告之日起满 60日后的第一个星期一(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8 时30 分在招远市人民法院技术科选择评估机构,并于选择评估机构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二(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勘验。现通知你携带有关身份证明按时到场参加评估机构选择及现场勘验,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招远市人民法院

    王朝辉:本院受理原告吕吉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并作出判决,判令你于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偿还原告借款 40000 元及利息 10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685 民初 159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招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王朝辉、隋广胜、杨鹏:本院受理原告吕吉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并作出判决,判令你们于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偿还原告借款30000 元及利息 10000 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85 民初 159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招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迟维亮:本院受理原告王书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5 民初 298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肖洋: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邹家亮与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634 执 1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归还欠款 1 万元,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支付案件受理费 100 元,申请执行费 50 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长岛县人民法院

    牟玉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686 民初215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淄博中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孔宪刚: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山东长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烟台零海实业有限公司、淄博中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孔宪刚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对本案已查封的淄博中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的位于桓台县建设街 3277 号,淄博市房权证桓台县字第 08-1910366 号项下建筑面积 4370.41 ㎡ 的房产及桓国用 (2012)第 S1207-03 号项下使用权面积753.16㎡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委托烟台嘉信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现已作出烟嘉评鉴字[2018]006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上述房地产的评估总价值为 22944652.50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评估报告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另,相关权利人亦应在上述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主张权利。逾期,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拍卖裁定书及具体拍卖日期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海阳凯悦酒店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隽朋海:本院受理原告杜帅文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海阳市人民法院

    张登、沈太君:本院受理原告赵继东诉被告张登、沈太君、烟台晟城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611 民初 181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张登、沈太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赵继东劳务费 38587 元。二、驳回原告赵继东对被告烟台晟城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冯伟:本院受理原告孙磊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 1.判令被告冯伟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 万元及利息;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回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冯伟、于礼:本院受理原告孙磊丽诉冯伟、于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冯伟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 4 万元及利息;2.判令被告于礼对上述款项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回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柳耀全:本院受理原告李伟东诉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611 民初 127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柳耀全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李伟东运费 2800 元及利息(以 2800元为基数,自 2017 年 7月 6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回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林晓春(身份证号 370686199201081714):本院受理原告刘明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诉讼中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26000 元及违约金 7800 元,合计 33800 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担保费均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上午九时在本院清洋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林晓春(身份证号 370686199201081714):本院受理原告刘宁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诉讼中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位于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 365 号北美枫情 10 号楼2 单元 1302 号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烟房权证福字第 F016026 号,土地使用权证号:烟国用 2013 第 35280 号)的解除抵押手续;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过户登记;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000 元整;4、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承担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10000 元整、保全担保费人民币3020 元整,二项共计人民币 13020 元整;5、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6 月 11日上午九时在本院清洋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耦徐耦家居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华强企业集团总公司装饰城分公司诉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302 民初 160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解除原告山东省华强企业集团总公司装饰城分公司与被告山东耦涂耦家居销售有限公司于 2015年 8月签订的《合同书》;二、被告山东耦涂耦家居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省华强企业集团总公司装饰城分公司房屋租赁 1130000 元及利息(利息以 1130000 元为基数,自 2017年 10 月 25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近年利率6% 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4970 元,由被告山东耦涂耦家居销售有限公司负担。”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兰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建:本院受理原告李振华与你诉被告临沂嘉饰工艺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原告李振华对(2014)临兰民初字第 1479 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李振华的主要上诉请求为:一、依法撤销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2014)临兰民初字第 1479 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予以改判;二、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殽茗(身份证号 370611198511050010)、张媛媛(身份证号 370684198208100044):本院受理原告李新华诉你们、被告姚义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诉讼中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连带向原告偿还借款 800000 元及利息 55233元(自2017 年 9月 25 日至 2018 年 1 月 8 日以借款本金 8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24% 的标准计算),并自 2018年 1 月9 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继续计算利息(以上共计855233 元);2、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6 月12 日上午九时在本院清洋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杭州金织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金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原告对(2015)临兰商初字第3646 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吴金龙的主要上诉请求为:一、撤销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2015)临兰商初字第 3646 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据事实与法律对该案依法改判;二、涉诉一二审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赵丹、刘修君、山东久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志伟诉你三人及耿伟林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302 民初 1053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恒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海源诉你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02 民初 3580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高海军:本院受理原告上海世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302 民初 2042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15 日。并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时 00 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郭孝全、刘廷兰:本院受理原告王玲诉被告你二人及宫敏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302 民初 15835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 15 日。并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10 时 00 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吕士全、刘茂胜:关于姜开峰与苗淑珍、张庆峰、王永凤、张金迈、吕士全、曹贵玲、吕永祯、刘成胜、王广玲、刘胜亮、凌在明、王振英、凌硕、李庆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吕士全经营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吕家寨村板厂内的地上建筑物及刘茂胜经营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中西蒋村板厂内的地上建筑物。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对上述查封物进行评估拍卖。本院依法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对上述财产进行了评估,吕士全财产的评估价值为 392500.00 元,刘茂胜财产的评估价值为 171000.00 元。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和(2014)临兰执字第1767 号拍卖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也未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财产以偿还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春萍、单玉民、齐立波、单新月、李增辉、东营市双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龙江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万亚油品有限公司与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 日上午 09 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栖霞市包装制品厂:本院受理的张有为申请执行你单位返还投资款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查封了你单位西院的部分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房屋 118 间,土地四至均为院墙地基外沿),现依法向你送达查封财产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同时领取现场勘验通知书,于选择评估机构后的第5日上午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不影响程序进行,现场勘验后第20日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于评估报告送达之日后第20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技术室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不主张权利又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

    栖霞市人民法院

    陈雪艳、吴雪芹:本院受理原告枣庄东大可信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06 民初16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张玲:本院受理陈浩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6 民初 16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城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张欣欣、张新军 申请宣告张立美失踪一案,经查:张立美,女,1988 年 1 月4 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欧峪村 475号,于 2011 年于家出走,亲友四处寻找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希望张立美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0632-8811033)。公告期为三个月,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王玉文:本院受理的王开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06 民初 155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李玉廷:本院受理原告邢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402 民初18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日内。并定于 2018年 5 月8日 14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峰、张涛、孙海军:本院受理原告邢强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402 民初 189、190、194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5 月 8 日 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浩:本院受理原告王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 2018年5月 7日 14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玄冠宝:本院受理原告张伦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昊泰工矿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能源重装集团通力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现变更为山东能源重装集团莱芜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鲁 1202 民初 306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口镇庆达选矿厂,王建: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莱芜市莱城区口镇庆达选矿厂、莱芜市铭润经贸有限公司、莱芜永丽达工贸有限公司、王建、孙丽华、魏永传、崔立英、张丽丽、马珍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2民初 3554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裁定书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郝立刚:本院受理原告徐艳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陈杰:本院受理原告邹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2 民初 331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陈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邹建借款本金 32000 元及利息(以 32000元为基数,自 2017年 7 月 25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 6% 计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雪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建强:本院受理原告李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偿还借款本金 67000 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久鸿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邓伟:本院受理原告黄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判决你们共同偿还原告黄静借款 30 万元及利息。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202 民初 369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来本院雪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陈国梁、王芳、梁苏: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陈国梁、王芳、梁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7)鲁 1202 民初4560 号开庭传票及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孙兆臣 (370919196409040316)、段春菊(371202197404240044):原告张方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华:本院受理原告李文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2 民初406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牛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纪延忠、支月英:本院受理原告刘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2 民初 354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牛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蔺振涛:本院受理原告蔺云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2民初 289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牛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吴斌敬:本院受理的(2018)鲁 1202 民初 432 号原告张克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 30 分在本院牛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新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立案执行山东省地震工程研究院与你单位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限制消费令。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公告期满之次日起5 日内向本院提供或来本院确认自己的送达地址,逾期,视为拒绝提供或确认,本院将以你单位工商登记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小勇:原告管瑞、李秀芝、靳冉、靳文京与被告李小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 1203 民初 881 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203民初 88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李小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管瑞、李秀芝、靳冉、靳文京借款本金25000 元及逾期利息(自 2017年 8月 7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但不高于年利率 6%)。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朱建豪:本院受理的原告李翠玲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3民初 108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金浩物资有限公司、周长青: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艾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 1203 民初 1028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203 民初 1028 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颜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囤荣成:本院受理原告孙涛诉被告王丽娜、囤荣成、第三人张健、许飞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驳回孙涛的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3 民初100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付巨瑞、惠州市乾铭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田文珍、杜丙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426 民初 1408 号起诉状副本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 (2016)鲁 1426 民初 1408 号民事裁定书,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付巨瑞、惠州市乾铭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上诉人田文珍、杜丙山就本院(2016)鲁1426 民初 1408 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其起诉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平原县人民法院

    宋国辉、冉立香:上诉人董书才、李延春、李殿平、王振菊就本院(2015)平商初字第 163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其承担连带责任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平原县人民法院

    王子富:本院受理原告周秀秀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25 民初 348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齐河县人民法院

    彭全喜:本院受理原告李兆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魏雪峰、董杨杨、李建新:上诉人赵乐利因不服我院做出的(2017)鲁 1425 民初 1931 号判决书,遂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齐河县人民法院

    孙桂良、张兴柱:本院受理原告郝胜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425 民初 258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宣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张中锋、谷利敏、徐守刚、梁秀梅、宋维国、李海燕: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 民初 187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新盛店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丙建、徐来军、张瑞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与被告张丙建、徐来军、张瑞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 1427民初1786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瑞平、徐来军、张丙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与被告张瑞平、徐来军、张丙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 1427民初 1787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徐来军、张瑞平、张丙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与被告徐来军、张瑞平、张丙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 1427民初1788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潘增春、潘增国、王现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与被告潘增春、潘增国、王现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 1427民初2598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现友、潘增春、潘增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与被告王现友、潘增春、潘增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 1427民初2599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潘增国、潘增春、王现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与被告潘增国、潘增春、王现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 1427 民初 2600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世仟、王德常、王德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与被告王世仟、王德常、王德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 1427民初1309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德常、王德玺、王世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与被告王德常、王德玺、王世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 1427民初1310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韩成奎、陈翠花、吴恩江、刘连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7 民初 73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新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董永厚、董专哥、董新厚: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158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董新厚、李晓云、徐秀云、刘学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7 民初 157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新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德臣、王立吉: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王甲锋、王德臣、王立吉(2017)鲁 1427 民初2445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下午 3 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德臣、王立吉: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王立吉、王甲锋、王德臣(2017)鲁 1427 民初2446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下午 3时 30 分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德臣、王立吉: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王德臣、王立吉、王甲锋(2017)鲁 1427 民初2447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下午 4 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为智、王为友: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王为智、王为友、王如梯(2017)鲁 1427 民初2572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 3 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为智、王为友: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王如梯、王为智、王为友(2017)鲁 1427 民初 2573 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 3时 30分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为智、王为友: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王为友、王如梯、王为智(2017)鲁 1427 民初2574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 4 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祖营、张祖荣: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张祖营、李冬海、张祖荣(2017)鲁 1427 民初2539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3 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祖荣、张祖营: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张祖荣、张祖营、李冬海(2017)鲁 1427 民初2540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3时 30分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祖荣、张祖营: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被告李冬海、张祖荣、张祖营(2017)鲁 1427 民初2541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4 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8年 2 月 11 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张松霞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张松霞称,其与陈西姣系夫妻关系,陈西姣于2009 年外出打工,和其失去联系,至今未归。张松霞于 2013 年 12月 24 日向鄄城县公安局旧城派出所申报失踪。下落不明人陈西姣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陈西姣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陈西姣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陈西姣情况,向本院报告。

    鄄城县人民法院

    庞雷、吴爱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5月 14 日下午 15 时 3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姜桂清:本院受理原告叶传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相梅:本院受理原告孙西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冯海瑞:本院受理原告石兴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宋福会:本院受理原告刘玉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飞、杨雪岭:本院受理原告卢甘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银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焦历芳:本院受理原告林怀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苏吉谦:本院受理原告林怀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陆继通:本院受理原告孙春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马明:本院受理原告宫衍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顾风芹:本院受理原告李培仓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静、赵德胜:本院受理原告王强诉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后垒、付彦丽、李辉、郭莉莉:本院受理原告刘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靳勇:本院受理原告轩召林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三川置业有限公司、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平天坤盈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效常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银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玮贞、张现虎:本院受理原告胡爱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邢长柱:本院受理原告东平县接山镇前寨子村村民委员会诉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孙帮军:本院受理原告吴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烈英、安家厂:本院受理原告侯金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晓洪:本院受理原告叶元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薛超勇、梁静:本院受理原告冯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旭昇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平豫龙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宝龙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覃云浪:本院受理原告张绪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高岩:本院受理原告李淑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23 民初358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州城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刘兆会、刘瑞云: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被告赵志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与被告赵志伟均提出鉴定申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 选择鉴定机构、确定鉴定费用通知书》及(2017)鲁 0923 民初 237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主文为:本案中止诉讼。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第 3 日9 时在本院技术室选择鉴定机构、确定鉴定费用 (节假日顺延)。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

    东平县人民法院

    姜吉中:本院受理原告王长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