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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 日期:20180214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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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处置,资产状况如下:

    借款人刘汉杰,贷款起止日为 2008 年6月 1日-2009年 5 月 10日,担保人石鹏,现结欠贷款本金 19185.89 元及利息、费用;借款人魏云宁,贷款起止日为 2008 年 8 月 25日-2009年 8 月 25 日,担保人吴怀歌、郝庆雷、郝岩,现结欠贷款本金 89997.89 元及利息、费用;借款人郝庆雷,贷款起止日为2008年 8 月12日-2009 年8月 12 日,担保人郝延兵、许利华,现结欠贷款本金 69897.91 元及利息、费用。

    以上三笔贷款拟按照不低于结清贷款本金及至少按合同月基准利率6.225‰计算归还至入账日的结欠利息进行处置。

    借款人秦新臣,贷款起止日为 2009 年5月 22日-2010 年 5月 22 日,担保人王洪波、秦万垒,现结欠贷款 37701.29 元及利息、费用。拟按照不低于结清贷款本金及至少按合同月基准利率 4.425‰计算归还至入账日的结欠利息进行处置。

    如有存在购买意向的公司或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到济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购买要约,按照规定办理竞买手续。联系地址:济宁市建设路 31号,联系人:谢经理,联系电话:0537-2358422。

    济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