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保证国企职工廉洁过节,2月6日,莱芜市钢城区检察院组织莱钢焦化厂60多名干部职工到该院派驻莱钢检察室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在检察官的引领下,职工们先后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检察接访大厅等场所,认真听取了部分国企职工犯罪典型案例、检察职能和法规的讲解,解答了法律问题。职工们纷纷表示,一定会吸取经验教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与法律知识水平,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拒腐蚀、永不沾。
赵帅 李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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