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1借款人
青岛元诚信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本金4890000.00利息10044.88债权额4900044.88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
青岛建盛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于2017年12月8日与青岛建盛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及诉讼发生的诉讼费用等相关费用),依法转让给青岛建盛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
青岛建盛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建盛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青岛建盛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2017年12月8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及担保人应支付给青岛建盛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清算责任。
转让债权明细表(截至2017年12月8日)
单位:元借款及担保合同号
2017年150011法借字第1003号;2017年150011法抵字第1001号;2017年150011法保字第 1006-1号;2017年150011法保字第1006-2号
青岛元诚信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本金4890000.00利息10044.88债权额4900044.88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
青岛建盛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于2017年12月8日与青岛建盛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及诉讼发生的诉讼费用等相关费用),依法转让给青岛建盛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
青岛建盛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建盛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青岛建盛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2017年12月8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及担保人应支付给青岛建盛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清算责任。
转让债权明细表(截至2017年12月8日)
单位:元借款及担保合同号
2017年150011法借字第1003号;2017年150011法抵字第1001号;2017年150011法保字第 1006-1号;2017年150011法保字第10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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