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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检察官帮助“浪子”回头

  • 日期: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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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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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辉是烟台郊区农村人, 2010年4 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三年,服刑期间妻子提出了离婚,儿子也随妻子一道离去。2011年12月份小辉因在监狱表现良好被假释,孑然一身回到了已经荒凉破败的家。不久,经人介绍,重新组成了新的家庭。

    就在小辉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期望时,现实却给了他重重一击:周围的人们总是对他投以异样的目光;去求职打工,用人单位在得知他的经历后,不是直接拒之门外就是委婉谢绝;去探视日夜思念的儿子却被前妻拒之千里,“以后不要来了,我不能让儿子知道他有个劳改犯的爸爸!”

    一次次碰壁,小辉渐渐心灰意冷了,开始整日以酒浇愁,并时常参与赌博,酒后常因琐事与村里人争闹。同时,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也与他来往密切起来,妻子对他的表现很失望,两人的婚姻也走向了崩溃的边缘。

    2012年6月份的一天,几名衣着普通的男女以走亲戚的名义走进了小辉的家,他们就是龙口市检察院监所部门的检察官。

    面对日益颓废的小辉,检察官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重塑他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他们向小辉讲述了历史上、现实中曾经失过足而后逆袭成功的人物,并仔细分析了小辉自身的优势和特长,勉励他重拾自信。检察官还与小辉约定,他们以后将以亲戚的身份与他接触,尽最大限度保护他的自尊。

    检察官为小辉做的第二件事是对他的工作生活进行全力帮扶。首先,检察官协调劳动局职业培训指导部门积极创造条件,为其提供就业岗位。小辉掌握一些初级的电气焊技术,职业培训部门对其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他的技术等级,而后检察官与就业指导部门为他联系了月薪3000多元的技术岗位。其次,检察官与村委干部联手,多次与小辉的妻子进行沟通谈心,积极疏导化解两人之间的矛盾;第三,检察官与小辉的前妻沟通,向她宣传有关民事法律知识,促使她主动与小辉约定了探视孩子的时间;他们帮助小辉审查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向小辉宣传劳动法规有关知识,有力维护了小辉的合法权益。

    检察官做的第三件事就是加强对小辉的教育管理。作为担负着惩治犯罪职责的政法干警,检察官充分利用其自身职责优势,将正面法律宣传与预防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对小辉的教育管理工作。

    在扎实开展法律教育的基础上,检察官又与小辉约定了“三要三不要” ,用以规范其日常行为。“三要” 首先要遵纪守法,不做任何违法的事情;其次要自强自立,依靠自己诚实的劳动过上幸福生活;第三要与检察官常沟通,至少每个季度向检察官报告一次生活工作情况,工作生活中有困难要及时求助。“三不要”,一是不要与社会上的“不三不四”的人接触;二是不要接触社会上一些“黄、赌、毒”的不良现象;三是不要做任何不利于村里和社会稳定的事情。

    两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小辉在单位已经领回了近万元的工资,与妻子的感情也逐渐恢复,每周还能去前妻那儿看看自己心爱的儿子。最近小辉还投资4000多元建起了一个小磨坊,妻子在家经营,他下班后就帮助妻子打理磨坊生意,既不酗酒也不赌钱,与社会朋友也断绝了来往。

    小辉一家人的日子终于红火起来。在他心中,检察官就是他的亲戚,党和政府就是他的依靠! 常洪波  隋富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