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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 日期:2017112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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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成文(身份证号码:370725197111224199)于2012年6月30日在我行办理贷款 39687.50元,到期日为 2013年1月 20日,2012年7月29 日在我行办理贷款 30000 元,到期日为 2013年3 月 5日,我行已将两笔贷款债权转让给李昆(身份证号码:370725199412134188)。特此公告。

    潘美兰(身份证号码:370725196711154169)于2013年3月 25日在我行办理贷款50000元,到期日为 2014年 3月 24 日,我行已将该笔贷款债权转让给路光庆(身份证号码:370725197110241974)。特此公告。

    张国华(身份证号码:370725196002214171)于2015年3月 23日在我行办理贷款90000元,到期日为 2016年 1月 11 日,我行已将该笔贷款债权转让给张丽丽(身份证号码:370725197401254169)。特此公告。

    张文军(身份证号码:370725197512164174)于2011年9月 16日在我行办理贷款39800元,到期日为 2012年 9月 15 日,我行已将该笔贷款债权转让给王永法(身份证号码:370725197002044172)。特此公告。

    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