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债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青岛恒汇帕特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已将其拥有的对青岛万隆源模具有限公司、李京明的债权【经胶州市人民法院(2016)鲁 0281 民初字 1664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现该案正在胶州市人民法院执行中】转让给了蔡淑清。现将债权转移事实公告通知青岛万隆源模具有限公司、李京明,并催请以上债务人尽快向蔡淑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恒汇帕特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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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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