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和基业建材有限公司、青岛中和伟业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青岛中和伟业商贸有限公司、徐丽娜、李永钢: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与青岛华商创金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签订的合同编号【青分公资转004号】债权转让合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将债务人青岛中和基业建材有限公司及各担保人在授信协议(编号:2014年信字第2121140532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14 年信字第212114053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2014 年信字第2121140532号)、借款借据(编号:2014年信字第2111140649号)、提款申请书(编号:2014年信字第2111140543号)等合同、协议及担保合同项下主债权及从权利,依法全部转让给青岛华商创金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请借款人及担保人自本转让通知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青岛华商创金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履行还款责任,截止到2017年10月12日,各债务人尚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的债权总额人民币陆佰叁拾贰万零捌佰零陆元陆角肆分(¥6320806.64),之后新增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按合同约定计算。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
2017年11月15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与青岛华商创金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签订的合同编号【青分公资转004号】债权转让合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将债务人青岛中和基业建材有限公司及各担保人在授信协议(编号:2014年信字第2121140532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14 年信字第212114053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2014 年信字第2121140532号)、借款借据(编号:2014年信字第2111140649号)、提款申请书(编号:2014年信字第2111140543号)等合同、协议及担保合同项下主债权及从权利,依法全部转让给青岛华商创金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请借款人及担保人自本转让通知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青岛华商创金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履行还款责任,截止到2017年10月12日,各债务人尚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的债权总额人民币陆佰叁拾贰万零捌佰零陆元陆角肆分(¥6320806.64),之后新增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按合同约定计算。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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