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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福山:“智慧检察”让执法办案更无暇

  • 日期: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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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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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与科技融合,能对执法办案带来怎样的影响?今年6 月份,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案件为这个问题做了很好的解答。

    今年2 月份,14 岁的少年吴某,因参与一起盗窃案被警方抓获。依照普通案件的办理程序,吴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该院未检科在办理该案时发现,吴某的家庭情况相对复杂,导致其在心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为妥善采取强制措施,经吴某和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该院委托鲁东大学心理学教授对吴某从人格、情绪、社会认知、人际关系等方面进行心理测评,发现惩罚和羞辱式的家庭生活是引起吴某犯罪的重要原因。

    综合案件情况,该院作出不予逮捕决定,并制定了心理帮扶实施方案,利用沙盘室、宣泄室、心理辅导室对其多次进行心理疏导。

    该院综合考虑后,将该案诉至法院,并提出判处缓刑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开创了全国运用此项技术成功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先例。

    这起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是福山区检察院将先进科技用于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和帮扶矫正工作中引入心理测评机制,通过ERP 脑电检测科技手段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动因、性格特征及再犯可能性,为案件办理及教育挽救犯罪未成年人提供科学依据。

    科技因素,在福山区检察院如今随处可见。“检视通”综合指挥系统,可用在远程实时同步观摩出庭公诉的“智能眼镜”,全国首家办案系统和自动监控监测系统,都为该院打上了深深的“智慧检察”的烙印。智慧检察,为执法办案插上了科技的翅膀,实现了检察技术和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让规范执法办案更无暇,更经得起检验。陈正  张卫该院对装备进行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