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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李沧:向花季少女伸出援助之手

  • 日期: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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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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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沧区院认真落实高检院、省市院决策部署,贯穿“标准化+”一条主线,突出“文化、品牌、科技”三大引领,全力打造“六型”基层检察院。在建设“六型”基层检察院的过程中,全力打造创新型检察“新亮点”,立足检察业务创新出亮。其中以“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为核心的未检工作就取得了良好成效。

    那是很普通的一天,正在工作的未检检察官接到了这样的一个案子。案件的主人绰号“雯雯”,高中二年级文化程度,无业。一天,雯雯接到了朋友杨某的电话,说要钓个男的弄点钱,想让雯雯替他和对方见面,并且把对方骗上楼。雯雯应允了朋友杨某的要求,在案发当日雯雯用朋友杨某早就准备好的QQ 上化名“勤勤”以“求包养”为名与受害人兰某聊天,并将其约到一日租房内,而所谓的朋友杨某与其同伙用事先准备好的假手枪和匕首对兰某进行恐吓,从兰某信用卡刷卡套现人民币共计21000 元,雯雯从中分得人民币 500元。随后兰某报警,公安机关介入调查,逮捕了涉案人员,到案后杨某、雯雯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法院审判,判决雯雯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办案人在受理审查逮捕雯雯涉嫌抢劫罪一案中,雯雯对自己涉嫌抢劫犯罪的行为毫不掩饰,拒不认错,言语叛逆、激烈,对到场参与讯问的父亲态度蛮横、倔强。未检办案人在对其进行深入社会调查后,第一时间与青岛市第二看守所就雯雯的社会调查情况和羁押期间表现情况进行了互通,并共同研究、有针对性的制订了帮教方案:看守所安排专人跟进监督雯雯学习法律知识、力行《弟子规》、撰写《帮教日志》;未检办案人定期与雯雯约谈,进行心理引导和正向教育;未检办案人安排雯雯父、母接受家庭教育专家咨询服务、参加亲子关系交流学习;检察院与看守所联合开通亲情绿色通道,安排雯雯与父母每周通信,二次安排其与父母亲情会见。入所二周后洽逢雯雯患了胸隔膜炎,检察院、看守所特意安排雯雯与母亲会见,司法机关的关照和亲情的温暖,终于消融了雯雯的冷漠和偏激,让她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经过五个月多月帮教,雯雯出现法庭上时,言语诚恳,态度积极,状态焕然一新,由于雯雯能够积极认罪,赔偿被害人并取得了谅解,法院采取公诉意见,对其减轻处罚,并判处了缓刑。

    “ 教育、感化、 挽救” 是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本案中,检察院与看守所双方第一时间信息互通,全面、深入地分析涉罪未成年人的罪错的根本原因;内外联合,有针对性地同步开展对在押未成年人本人的道德、法律教育和对其父母的亲职教育;开通绿色通道,使亲情感化更兼有法律温度;《帮教日志》、定期约谈,使心理正向引导和挽救工作更精准。这就是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在创建“六型”基层检察院所打造的“服务型”检察院的一角。

    李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