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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爱护航青春

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打造润心未检真情工作品牌

  • 日期:201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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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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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认真落实高检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高标准建成集“案件办理、预防帮教、检察宣告、亲情会见、公开听证、心理疏导、知识驿站、成长记录”八位一体多功能工作室,创建“法律惠润、关爱温润、真情沁润”“三位一体”润心未检工作模式,用爱心和真情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阳光家园,经验做法被省院推广,被中央电视台、大众日报等10多家媒体报道。

    以法律“惠润”未成年人稚嫩心灵。列编设立未检科,选派两名女员额检察官担任科长、副科长,探索建立“1+1 ”帮教、热线首接负责制、未成年品行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10余项工作机制,实行“ 捕、 诉、 监、 防、帮”一体化工作模式,依法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9件31人。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快捕快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8人、维护留守儿童权益2人。在办理幼儿园保安赵某猥亵6岁留守女童案中,针对赵某“ 零口供” 的实际情况,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调取关键视频证据,依法对赵某予以批捕起诉,案后持续加强对该留守女童的心理关注和监护引导,做法被省院转发,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未检精品案例。启动“校园欺凌专项监督活动”,妥善办理开发区二中学生被殴打身亡案,对2名不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捕决定,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在审查逮捕韩某盗窃案中,发现韩某真实年龄不满16 周岁不构成犯罪,依法作出不捕决定,及时避免一起错案,《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予以报道。

    以关爱“温润”未成年人受伤心灵。主动落实综合、双向、特殊保护原则,融入全市综治委关护未成年人工程,与区政法委、公安、法院、妇联、关工委、 教体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未成年人涉法案件难点,与区“爱之声”社工服务中心合作,选聘司法社工担任合适成年人,聘请10名国家级心理咨询师组建“未成年心理志愿者团队”,促成5件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为14 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对10名涉检未成年人开展法律、心理、成长“三维”帮教,对3名家庭困难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司法救助,做法被山东电视台宣传报道。如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刘某(17岁)作出不捕决定后,检察官同步对其实施“三维”帮教,刘某痛改前非,重新就业,回归正途。

    以真情“沁润”未成年人成长心灵。创新未成年人综合治理新方式,深化落实《未检科与派驻检察室职能对接的意见》,9个派驻检察室常态化协助未检科开展社会调查、案中教育、跟踪帮教等工作。积极开展“检察官守护农村留守儿童”活动,组织全院干警为留守儿童募捐书籍等献爱心。在海青镇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基地”,检察官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印制发放“关爱热线卡”、“自护维权明白书”1000 多份。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联合团区委、各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选派未检检察官兼职法制副校长,建立检校合作普法长效机制,在青岛为明学校设立检校合作示范点,推动实现对在校青少年“生理、心理、法理”的立体式保护,相关做法被市院推广。

    迟东军  袁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