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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手拉小手,打造“温度未检”

—记东平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 日期:20170816
  • 作者:记者 鞠杰 通讯员 李进全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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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东平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成立于2012年10月,科室3名成员全是女性,平均年龄32 岁,均系法学本科学历,2人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该院未检科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未检对接示范检察室”等荣誉称号。

    “只要我们将热情与智慧倾注于这些犯罪的未成年人,付出真心、真情、真爱,他们一样会像花儿一样茁壮成长……”东平县检察院未检科科长王洪珍说。

    近年来,东平县检察院未检科全面履行“捕、诉、监、防、帮”职能,共办理未检案件78件183人,这些“检察官妈妈”们,用检察干警的坚毅和女性的温暖,大手拉小手,打造“温度未检”,在青少年维权的征途上走出了一路精彩。

    宽严相济,让失足少年重燃生活希望

    2016 年夏天, 14 岁的小雨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一气之下将其捅成重伤,涉嫌故意伤害被逮捕。 经调查,小雨自幼父母离异,随奶奶生活,是一时冲动导致犯罪,如果接受服刑改造,极可能会染上更多不良风气,如果一诉了之,不转变他的人生态度,很可能毁了这个孩子。

    对此,王洪珍和同事一次次到小雨的学校及家中调查,老师和邻居都不愿多事,委婉拒绝了。炎炎烈日下,她们苦口婆心地走访,头发被汗水打湿,制服一次次湿透。

    听证会上,未检干警们翔实的调查报告和小雨真诚的悔过,为他争取到了重返校园的机会,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小雨也得到了对方的谅解。这一切,让这个冲动之下犯了错误的孩子认识到生命的珍贵,感受到了温暖和关爱。

    该院未检科遵循“ 办理一起案子,挽救一个孩子”的思路,对于不捕不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设立考察期,建立“一人一档一卡”,会同团委、学校、社区等部门联合建立帮教小组,解决生活困难及社会歧视等问题,以促成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近年来,共办理20余名被不起诉人和缓刑犯,均未出现重新犯罪。

    坚守正义,让沉默的“羔羊”走向阳光

    2013年8 月,城区发生一起猥亵幼女案,被害女孩小林年仅 8 岁。女孩不敢出门,不敢见人,性格明显变化。她习惯躲在家长身后,透过眼睛,能够看出她的胆怯、顾虑,更有一种藏不住的自卑和自弃。

    经调查,得知案件当事人对小林家人进行了恐吓,并试图用金钱摆平。对此,未检科干警及时向党组作了汇报,一边对小林进行帮扶,一边加快案件步伐。

    为了拉近与小林的距离,科长王洪珍多次带自己的女儿去她家,带去玩具、食品,与小林谈心,带她参加公益活动,使其走出阴影,小林的性格逐渐开朗起来。未检干警们又为其协调办理了转学手续,脱离了原来的环境,重返校园。

    同时,加强案件证据的固定。由于时间长跨度大,加之见证者不愿作证,未检干警们挨家串户座谈,想办法固定证据,确保案件顺利诉讼,最终被告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该院未检科着力探索建立心理疏导辅助未检办案工作机制,自发成立“检察官爱心妈妈”团队,自发捐款3万多元,干警与特困儿童结成“一对一”帮扶,缓解他们的焦虑、急躁情绪,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引导这些“羔羊”重新回归家庭。

    未雨绸缪,用法治阳光沐浴每朵“花蕾”

    该院未检科努力打造“ 智慧检察”,创新开发“留守儿童查询系统”综合信息平台,形成“ 信息化+留守儿童保护”新模式,充分利用“青少年空间教育基地”平台,拓展青少年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

    在开展“ 法制副校长”、法制讲座、播放教育片、校园法庭等多项宣传教育的同时,创新传统教育模式,进行“体验式”普法,印制了图文并茂的道德与法制教育手册《检察官对你说》,以孩子容易接受的形式,配以大量漫画图片,生动形象地介绍犯罪预防及安全防护知识,简明直观。针对性侵案件多发的情况,编制了防性侵读本《中学生的“青苹果”》,免费向中小学生发放 2万余本。

    将青少年空间教育基地作为法制教育的“大本营”,通过实物展示、展板、视频、多媒体、互动体验、模拟法庭等进行法制体验和教育,全面对外开放,成为课堂外接受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共接受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学习18000人次。

    教育挽救是未检工作的核心,这些“检察官妈妈”们所做的努力,都是为了守护好孩子的明天,守护好孩子的人生,也守护好这个社会的希望。

    本报记者  鞠杰  通讯员  李进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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