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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 日期:20170613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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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巧霞、苏铭钰:

    高巧霞、苏铭钰已于2017年1月20日将菏泽市无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量公司”)100% 的股权转让给了李凤岐;李凤岐于2017年4月5日作出股东决定,决定免去无量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高巧霞的所有职务,任命李凤岐为无量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免去苏铭钰无量公司监事职务,任命韩庆飞为无量公司监事。

    在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十日内,高巧霞、苏铭钰配合无量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的变更公司登记手续;并向李凤岐交还所有无量公司的所有印章、证照、审批文件和相关手续。

    同时公告社会各界,高巧霞、苏铭钰已经不具有无量公司股东资格,不具有无量公司的任何身份,高巧霞、苏铭钰使用无量公司公章以及公司其他印章的行为无效,高巧霞、苏铭钰以无量公司名义或者无量公司股东名义从事的任何行为均属无效。

    特此声明。

    菏泽市无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李凤岐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