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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7031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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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原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青岛汉正源商贸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联合公告

    张梁臣、徐静、崔伟:

    根据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青岛汉正源商贸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3 日债权转让通知书公告(公告内容:张梁臣、徐静、崔伟:根据我行与青岛汉正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约定,我行将享有的对您们的全部债权含担保物权已转让给青岛汉正源商贸有限公司。现依法通知您们,请在收到本通知书后,依法向青岛汉正源商贸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特此通知。),青岛汉正源商贸有限公司将享有的张梁臣、徐静、崔伟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含担保物权)依法转让给青岛原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协议编号:20170309)。青岛汉正源商贸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青岛原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做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  青岛原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公告清单

    2017 年 3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