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史海钩沉 第3版

公 告

  • 日期:2017022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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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昭亭、蒋桂清、刘春英:

    席学松将持有孟昭亭、蒋桂清、刘春英债权全部转移予丁欣鹏、丁秋民。即将阳谷县人民法院 (2012)阳民初字第3455号民事判决书权利全部转让予丁欣鹏、丁秋民,请债务人孟昭亭、蒋桂清、刘春英即日起向丁欣鹏、丁秋民履行全部偿还义务,特此通知!

    席学松、丁欣鹏、丁秋民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