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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 日期:2017022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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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宁,( 身份证号:370502198810116022)据考勤记录,你已连续旷工超过 15日,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你已构成严重违纪,经与工会研究决定,对你做出辞退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已于2017年2月8日将《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向你书面送达,鉴于你已签收但逾期未来办理相关手续,请你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7日内到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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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