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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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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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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登喜:本院受理原告贾巧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凤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鄄城县人民法院

    刘木、刘雪梅、陈晨: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5 月25日 10 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山东万拓节能建筑体系有限公司、张涛: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学创经贸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5 月11 日上午9 时 30 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陈十妹:本院已受理曹久峰申请执行你(2014)台民初字第 988 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并已查封你所有的位于枣庄市台儿庄区东顺路南首香格里拉-康城B3幢2 单元 5 层西户房屋一处。现申请执行人曹久峰申请对被本院查封的该处房屋进行评估,经依法评估评估价为 475080 元,现予公告送达。自公告送达期间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本院将依法对查封的位于枣庄市台儿庄区东顺路南首香格里拉-康城 B3 幢2单元 5 层西户房屋一处进行委托拍卖。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王海伟、郭倩:本院受理山东中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2017 年 5 月4日 9 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爱民、 鲍玲、龚安锋、 吴金安、李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五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2民初 2609、 2610 、 2612 、 2932、 343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明国、刘俊、滕州市嘉亿彩印有限公司、李美霖,鲁军、郭方芹、张延明:本院受理山东中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2017 年 5 月5日 9 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杜斌:本院受理原告贺金谋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405 民初138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王军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贺金谋人民币 42,000 元及利息 200 元,杜斌对上述债务在 21,100 元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薛传信:本院受理原告李志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 2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台儿庄区新合作惠客隆超市: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秦世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405 民初 119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枣庄市台儿庄区新合作惠客隆超市于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给付原告山东秦世集团有限公司垫付款本息 2102059.32 元及相应利息(以 2102059.32为基数,从 2016 年 6月 30 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按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被告孟庆学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王津:本院受理原告高丹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沙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郑新丽:本院受理原告杜衍锋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 点 0 分在本院级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高文:本院受理原告渠艳秋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481 民初 520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滕州市顺君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滕州鲁南水泥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481 民初 458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项涛:本院受理原告韩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 14 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品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春杰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肖桂奎、李海军、刘艳红:本院受理原告戚成刚、付强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顺翔商贸有限公司、田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顺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薛城分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李兴柱:本院受理原告徐敏诉被告枣庄天元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与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徐敏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郝亮吉、孟龙: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迅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