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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7022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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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5日,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在黄岛区泊里镇贡口村北侧建有海水养殖大棚三处,经核实,该处养殖棚无审批手续,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因无法查找到该养殖棚所有人或者产权人,现予公告:请该养殖棚所有人或使用人在7 日内到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泊里片区驻地(黄岛区泊里镇恒康办公楼三楼)就建设养殖大棚行为接受询问调查。

    公告期满,若无人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我局视该处养殖大棚为无主物,将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