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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男生被同班同学撞伤缝30多针

校园安全非“玩笑” 学校家长须尽责

  • 日期:20170220
  • 作者:记者 张子慧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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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孩子无故就被三个同班同学殴打,导致头部撞到了黑板,裂开了六公分的口子,缝了30多针。” 提起孩子在校的遭遇,济南市章丘区的翟先生气愤不已。翟先生称,孩子读初一,去年 12 月份,在学校被其他几名同学欺负,推搡中头部受伤,然而事情发生至今学校迟迟不肯解决。

    家长反映:孩子校内无故被打  学校迟迟不肯解决

    翟先生的儿子小翟今年 12岁,在章丘官庄中心学校就读初一,翟先生告诉记者,去年 12月份,课间时,小翟同班的男生小宏为讨一女生“欢心”,故意将小翟撞向该女生,随后小宏带领班里另两名“跟班”同学,将小翟“制服”并殴打,随后将其撞至黑板,导致小翟头部受伤裂开六公分的伤口,缝了30多针,住院半个多月。住院期间各种费用 1.5 万元,期间除了小宏的家长看过一次孩子,给过2500元的补偿之外,学校和涉事同学家长再无说法。

    “事情发生后,三个涉事学生家长也都承认了他们孩子打人的事实,我们也都在教务处做了事件记录。学校一开始表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后我们双方协商说新学期开学后给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共计 1.5万元。现在已经开学了,学校却迟迟不肯解决。” 翟先生称,“我们其实并不要求学校赔偿多少,只希望有个公正的说法,据我所知,学校并未批评教育打人的三个学生。但我孩子脸上却永远留着一道伤疤,心理上也有了很大阴影。”翟先生心疼地说,自从发生了这件事情之后,小翟变得更加沉默寡言,情绪焦虑,过年期间也不愿出门,对上学也产生了抵触心理,需要家长接送才敢上下学,中午不敢在校内就餐。

    学校回应:只是学生间一个“玩笑” 正在处理该事件

    那么,当时的实情到底是什么样的?记者带着这些疑问采访了小翟就读的章丘官庄中心学校。

    “现在整个事情已经移交派出所处理了,当时的情况也都做了说明,学校也正在积极解决这件事情。”小翟的班主任郭老师解释称,事情不好用“打人”去定性三名涉事的学生,就是学生间“打闹”不小心造成的事故,随后就以工作繁忙中断了记者的采访。

    “我们没有在派出所立案,只是去咨询了派出所民警,民警给的意见是希望双方协商解决此事,如果解决不了就走法律途径解决。”对于学校老师给出的说法,翟先生表示不能接受。截至记者发稿前,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律师呼吁:让孩子远离校园伤害  家庭学校应肩负各自责任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山东天宇人律师事务所李想律师。

    “建议当事各方通过协商解决此事,如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 李律师解释说,根据《 教育法》规定,九年制义务教育期间,学校无权开除和辞退打人的学生,但学校有义务确保校园安全,保证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学校存在教育管理失责。

    李律师同时提醒,家长甚至包括老师总觉得小孩子之间的打闹是正常的,批评教育一下就可以了。事实上,小学、初中是学生伤害事故高发期,该年龄段的孩子个人自我控制能力以及自我保护能力意识均较差。他们并不会意识到自己是在“欺负”别人,他们就会重复并且习惯这样的行为,可能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家长学校应肩负各自责任,开展教育和监督,加强教育引导,真正将校规法规的作用发挥到校园的角角落落,让孩子养成团结同学、互帮互助的良好行为。本报记者  张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