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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有成本 冲动不可取

惠民警方制作“冲动时先算算打架成本”宣传海报

  • 日期: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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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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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架有成本,冲动不可取。2月 15日,惠民县公安局胡集派出所查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对违法嫌疑人黄某某(女)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叁百元。

    2016年 9月 25日晚20时许,村民王某某与黄某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并在微信中相互谩骂、侮辱对方。随后在王某某家门口,两人互相扭打,王某某用手将黄某某左手掰伤,经法医鉴定,黄某某伤情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双方当事人态度恶劣,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极不配合,办案民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违法嫌疑人黄某某做出上述处罚。

    打架斗殴是较为普遍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据惠民县公安局数据显示,该县由打架斗殴引发的治安案件占案件总数的61% ,成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要因素。

    如何减少这一类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该县公安局指派专人精心制作了“冲动时先算算打架成本”温馨提示,提醒群众切勿“因小失大”,获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建立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深入推进“ 平安惠民、和谐惠民”建设,惠民县公安局在搞好治安巡逻、安全防控的同时,创新思路,未雨绸缪,精心制作了生动形象的宣传海报,专门针对易出现的聚众斗殴、殴打他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案(事)件进行普法宣传,将“打架斗殴”造成的人身自由、经济、情感等损失以浅显易懂的文字和一目了然的数字进行“罗列公示”,以通俗易懂的内容向群众阐明了打架的危害性、违法性以及和谐相处的重要性,将该类违法犯罪造成的影响以及对本人造成的“ 违法犯罪成本”进行“核算”,算出了“细账”,制成了宣传材料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

    惠民警方还列出了打架成本的计算公式:轻微伤: 5至15日拘留+500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轻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服刑少挣的工资;重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无期的后悔+……打架的附加成本:公安机关前科劣迹+心情沮丧郁闷+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忧+生意工资遭受更大损失。通过这种法律宣传方式告诉群众:冲动时,先算算一拳、一脚、一巴掌、一砖头、一棍棒、一刀、一钢管下去的代价是什么,一旦为冲动埋单,不仅身心痛苦,还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有矛盾纠纷应该寻找合理、合法的途径才是有效解决矛盾纠纷的正确方法。

    “冲动时先算算打架成本”宣传海报起到了良好的效果,自海报印制以来,该县打架斗殴类案件发案同比下降27% ,有效遏制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促进了治安稳定和社会和谐,受到了群众的普遍赞誉。

    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