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济仲裁字第0185 号
范 志 美 ( 身 份 证 号 码 :372832197807287746):
申请人徐勤恒与被申请人范志美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选定闵斌为仲裁员,被申请人未选定仲裁员,本会依法指定张家林为首席仲裁员,孙建平为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本案。并定于二O 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二时零分在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仲裁本案,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被申请人范志美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会领取(2016)济仲裁字第0185 号组庭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到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济南仲裁委员会
二O 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范 志 美 ( 身 份 证 号 码 :372832197807287746):
申请人徐勤恒与被申请人范志美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选定闵斌为仲裁员,被申请人未选定仲裁员,本会依法指定张家林为首席仲裁员,孙建平为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本案。并定于二O 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二时零分在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仲裁本案,现依法予以公告。请被申请人范志美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会领取(2016)济仲裁字第0185 号组庭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到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济南仲裁委员会
二O 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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