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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 城 区 人 民 法 院

变 卖 公 告

  • 日期:20160509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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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胜利西支行申请执行陈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执行过程中依法对查封财产进行委托拍卖,经三次拍卖均流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依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查封的财产以第三次拍卖保留价进行变卖。现将有关变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被执行人陈靖名下的位于奎文区胜利东街 4799 号宝鼎花园1 号楼 1401、1402、1403、1404、1405(房产证号:潍房权证奎文字第 00206067 号,00206064 号、00206073 号、00206066号、00206065号)房产五套。

    二、变卖价格:人民币 1137666.56元。

    三、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满十六日后为开始变卖时间,变卖期限为 60 日内。变卖期限开始后如有报名参加应买的,我院即组织变卖。

    四、应买方式: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应载明"愿意以 2016 年潍城法技变字第 002 号变卖财产公告中所确定的价格和方式购买变卖财产"(申请中必须明确应买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并在变卖期限截止前,将应买保证金人民币227530.00 元汇入本院开户银行账户内,逾期视为放弃应买申请。

    五、支付价款期限:应买人应在签署"应买确定书 "之日起 15 日内将价款汇入本院开户银行账户内,逾期视为放弃应买。

    六、多人应买:多人应买时,以竞价方式确定应买人;应买人未在本院通知缴款期限内足额缴款的,后一顺位的应买申请人顺位递升。

    特别提示:本院拍卖专用帐户(收款人: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潍坊福寿西街支行,帐号:1607070729200004668)。

    公告媒体为《山东法制报》。

    报名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技术室(216室)

    联系人:刘成江、王志国

    联系电话:0536-8185192/8185290/8185095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技术室

    联系人:刘成江  王志国

    邮编:261021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