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朗冬食品有限公司、周家永:
根据我行与山东圆友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 债权转让协议》 ,我行对潍坊朗冬食品有限公司、周家永的债权(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潍商初字第 166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已全部转让给山东圆友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请向山东圆友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履行还款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
2016年5月9日
根据我行与山东圆友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 债权转让协议》 ,我行对潍坊朗冬食品有限公司、周家永的债权(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潍商初字第 166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已全部转让给山东圆友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请向山东圆友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履行还款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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