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综合新闻 第2版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 日期:20160509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借款人济宁市塑料四厂

    山东粮油进出口集团济宁公司

    山东省肉食蛋品进出口公司济宁冷藏加工厂

    微山县对外贸易综合加工厂山东省滕州市休城煤矿本金(人民币元)6,217,000.008,444,102.049,878,965.00595,344.67750,000.00

    青岛盈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企业及相关担保人所享有的相关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债权及相关权益依法转让给济南国凯商贸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济南国凯商贸有限公司享有上述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及相关权益。

    请相关债务人和担保人等尽快向济南国凯商贸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协议)项下的义务。如贵方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新的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青岛盈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济南国凯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刘先生/18669860285

    2016年5月9日担保人

    济宁市轻工纺织工业办公室、

    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经济委员会济宁惠友进出口公司山东省肉食蛋品进出口公司

    滕州市郭庄煤矿、

    滕州市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