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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催收公告

  • 日期:20160509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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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山东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山东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山东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山东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山东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本金(人民币元)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办事处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企业及相关担保人所享有的相关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债权及相关权益依法转让给陈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陈军享有上述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及相关权益。

    请相关债务人和担保人等自通知之日起尽快向陈军履行相应合同(协议)项下的义务。如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新的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陈军

    联系人/电话:张女士/18669860287

    2016年5月9日担保人14,832,609.022,933,639.244,985,271.367,201,030.937,479,66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