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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包只抢不发起争执四人寻衅滋事被判刑

  • 日期:20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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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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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网上发红包原本是为了增进互动,拉近人和人之间的距离,但也有人会为了几块钱的红包而大打出手。近日,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郭某甲等四人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2015年8 月,郭某甲与张某甲同在微信群里抢红包,因郭某甲只抢不发,张某甲便对其进行指责,郭某甲辩解称因没有绑定银行卡,不会发红包。之后张某甲便加了郭某甲为好友,双方在私聊中展开言语辱骂并约定打架。郭某甲纠集郭某乙、孟某、张某乙三人,手持菜刀、木棍前往约定打架地点,将张某甲面部等处打伤,张某甲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四名打人者相继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鉴定,被害人张某甲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后检察机关以郭某甲等四人犯寻衅滋事罪为由向法院提起公诉。

    周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合议庭认为,被告人孟某系主动投案,四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被告人郭某甲赔偿了被害人张某甲28000元,张某甲对四名打人者均表示谅解。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郭某甲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被告人郭某乙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十个月;被告人孟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张某乙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刘皓若  李长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