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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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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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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中国长城

    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目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序号1

  借款人

    青岛中冶钢铁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商流2013-016号贷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

    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1100万元担保人

    青岛 铂洋钢铁 有限公司、张堂

  担保合同编号

    2013最高额抵字015、2012最高额抵字 009号、2011 最高额抵字016号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