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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公告

  • 日期:20141125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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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12月10日1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第一审判厅以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电小区23号楼内107号房产(房产证号:烟房权证开字第105153号,建筑面积21.78平方米)。拍卖评估价141130.00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30000元人民币。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12月9日11:00时(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开发区长江路分理处,账号:15392201040005142),并于拍卖会当日在拍卖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535-8842516  13792519527 徐先生

    拍卖机构地址:龙口市开发区嘉元怡海小区临街楼35号

    烟台顺安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5日